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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水利报:山东推动强监管从“整体弱”到“全面强”
来源:中国水利报 | 作者:中国水利报 | 发布时间: 2019-11-29 | 186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暗访全省16个市478座小型水库水库安全运行,发现问题1165个;暗访13个市50个县994个村4970个用水户农村饮水安全,发现问题281个;暗访16个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,发现问题25个……今年以来,山东省水利系统紧紧围绕“水利工程补短板、水利行业强监管”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,强化组织领导和观念引领,积极探索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思路、新体系、新举措,勇于担当,迎难而上,让各项监管真正硬起来、强起来,既提升了队伍素质,又树立了水利社会新形象。


凝聚一个共识,筑牢思想基础


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,山东水利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比较突出,各类管理漏洞和水利工程安全隐患频现,水生态退化、水环境破坏、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日渐突出。


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,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“水利工程补短板、水利行业强监管”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。“强监管”被定义为总基调里的“主基调”,加强水利监督管理的分量凸显。


山东省水利厅党组深入分析当前水利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、形势和主要矛盾,迅速部署安排下一阶段的水利监督工作。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“水利行业强监管”为统领,提高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“强监管”工作,以问题为导向,紧抓治水主要矛盾,调整人的不良用水行为,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、健康水生态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,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水需求,为破解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作出积极贡献。


注重两手发力,奠定组织基础


机构改革后,山东省水利厅适应职能变化,设置了监督处,主要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;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;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,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,组织指导水库大坝、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;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,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;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;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

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,省流域中心、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、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、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、省水利科学研究院、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等单位成为监督技术支撑单位,为有序开展水利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

实现“三源”共振,构建联动体系


山东省水利厅成立了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,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,分管监督的副厅长任副组长,厅机关有关处室、厅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奠定监督检查工作体制基础。同时健全协调联动机制,为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机制基础。省水利厅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水利监督工作牵头抓总作用,加强组织领导,主动加强与各市、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联动配合,构建上下联动、左右配合、多方参与、齐抓共管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;积极发挥事业单位专业作用,更多吸收相关领域业务骨干和专家参与督查。


此外,山东省结合实际,制定了《山东省水利监督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山东省小型水库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等5项制度;积极宣贯水利部印发的监督检查规章制度,整理汇总水利部印发的监督检查制度,形成水利部监督检查制度汇编,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制度基础。


实施“四环”相扣,确保监督有力有效


过去,水利行业有效监管不充分,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,问题发现了整改不到位,问题整改了不能举一反三,问题发生后问责力度不够。面对这些顽疾,山东省水利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确立“四环”相扣工作法,从细查入手,以整改为目标,以反馈为督促,以提升为最终目的。


通过暗访,找真问题,真找问题,真正找到工程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;找到问题,尽快整改,按时报送整改情况,切实解决问题,对不能短时间整改的问题,要求制定措施和整改时限,确定整改责任人;收到整改报告后,省水利厅进行认真审核,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或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反馈,提醒责任单位抓紧落实到位,达到了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管理和安全的目的。


今年9月,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暗访发现,山东省某水库放水洞未经批准擅自改造外接取水管道,致使放水洞泄水流量较原设计流量减少81%,无法及时有效泄洪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水库整改后,经厅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,发现整改不到位,及时向水库所在市水利局反馈,要求抓紧整改。市水利局立刻赶赴现场,组织专家论证,重新制定整改方案。


“查、改、反馈、提升”四个环节形成了水利监督“四环相扣”的格局,构成了一个有效的闭环监督。“四环相扣”,把“严、实、细、硬”监督工作要求贯穿其中,让强监管“查、认、改、罚”融会贯通,确保水利监督运转顺畅、咬合严密,充分发挥监督的提醒、校正、反馈及提升作用,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。


做到五个统一,监督工作扎实推进


按照水利部“五个统一”的要求,山东加强水利监督工作的统筹、协调,减少重复监督,克服督查表象化、无序化、多头化,提高监督效率,增强监督的全面性、有效性和权威性。


加强领导,统一指挥。省水利厅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工作,负责制定山东水利督查规章制度,研究部署山东水利督查重点工作,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,提出责任追究意见。


建章立制,统一要求。制定《山东省水利监督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山东省小型水库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等5个办法。要求采用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按照“查、认、改、罚”的监督闭环,以“严、实、细、硬”的工作作风开展监督检查。


严格管理,统一计划。汇总形成省水利厅24项年度暗访抽查实施计划,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不允许开展,杜绝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之实。


加强信息化建设,统一平台。积极推广使用水利部水利督查信息平台,促使“查、认、改、罚”各监督环节运转高效、便捷。


加强队伍建设,统一管理。加快建立督查专家库,加大督查队伍业务培训,提升队伍能力,实现督查专业化、职业化。


水利部检查组对山东省475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进行检查,累计发现问题1471个。省水利厅全力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,目前整改率达85%。通过暗访并督促整改,有效提升山东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,并为坚决打赢打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
山东省水利厅对达到追责标准、问题较多的市县及水库管理单位进行了警示约谈,共约谈了9个市12个县(市、区)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14个水库管理单位。某市政府通过舆情监控在水利厅网站发现该市水利局被警示约谈,分管副市长高度重视,作出批示,市水利局迅速召开全市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会议,组织暗访,举一反三,全面排查全市水库安全运行问题。


行业强监管,一直在路上。“下一步,山东将在监管内容、方式、对象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,突破陈规,既用好传统方法,又运用信息化手段,加强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,以规范为标尺,以法律为依据,提升水利行业监管的社会张力,确保强监管有力、有效,努力实现水利行业治理体系和管理服务能力现代化。”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表示。